昨天和一位朋友聊天,她得知我一直在出版業的網路部門和數位出版事業裡打滾,便問我怎麼會對這個這麼有興趣和信心?是因為相信電子書會起來嗎?
微笑一下,我說:
“不,我並不看好'電子書',我看好的是數位內容“
以目前行動載具硬體市場幾乎要飽和、產品已進入高原期的情況下(如專注于硬體的三星近期營收暴跌),內容,特別是獨特而品質良好的內容,才是創造數位產品生態系與企業營收的關鍵。
人類天生就有學習與娛樂的欲望,這是不會變的。不管內容的形態是書、電影,或只是網路上短短的文章,都是內容,都有潛在的獲利點。
現在出版業還無法轉換的思考方式是,總單想著內容本身可以怎樣賣錢 --- 這樣,跟過去書商把書當產品一樣,把“數位內容”這件事情看得太簡單 --- 其實數位時代的內容商業模式,早就應該改變了!
好的內容搭配上無所不在的網路,數位內容可以吸引的用戶數遠超過你的想像,而這些人,才是你的金礦---讀者與內容的數據分析,書籍內容轉影視、轉電玩、轉教學、轉經營作者個人活動,或是走單純的長篇訂閱(請參考另一篇 數位時代商業模式:分享收益、小錢攢營收 文章)
要不然為什麼Netflix的股價會暴漲?連Amazon也要殺入自製影集市場?
這些“故事”,就像近期最紅的冰與火之歌、饑餓遊戲,全都是從書籍故事轉來的。
中國線上數位內容轉影視,也已經逐漸成熟,像是《美人心計》、《裸婚時代》、《步步驚心》等,都是從線上小說轉來的。
有時候看台灣的數位出版業會蠻無力的,因為大家幾乎都還是困在“買賣書籍”這樣的思維裡,對於國外這些新穎的商業模式,卻無力起而行。。。我不覺得台灣的市場小所以做不起來 --- 我看過一句話是,如果你連台灣都做不起來,到國外又有可能成功嗎?
因此,我想再次和從事數位出版的朋友們說,我,並不看好單純“賣電子書”的商業行為,但,如果台灣的從業人員能看到背後更龐大的商機,能認識到人原本的欲望,不要把眼光都只擺在書的業績上,我想台灣的內容產業,才能產生新的可能性與新的、更有才華的作家們。
別困在過往的想法,跳出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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