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位時代商業模式:分享收益、小錢攢營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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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興起後,人們第一次有機會把自己的意見傳到世界各個角落。手機興起後,人們第一次有機會無時無刻分享自己當下的心情、想法,無時無刻看到別人的想法、彼此交流,更無時無刻能使用手機app提供的服務 --- 購物、聊天、娛樂,甚至是工作與創作。

萬物連結的世界


除了人與人間關係變得無比緊密,去掉必須實體化的生活功能與人際接觸,我們基本上已經活在一個半虛擬的世界。

現在,每個人都有機會發聲,因而意見變得去中心化。就算仍有意見領袖,每個人卻也能按照自己的想法修正或反駁,再傳播出去。

服務也是如此,攜帶方便的手機,讓服務與人的生活完全無縫接軌 --- 雖然app仍有它的限制,但基本上,對商業團體來說,實體通路中央集權的地域限制已經被打破了。只要能把你的服務連上線,就算遠在富士山上、半夜十二點,都可能正有人使用你的服務(像是看電影、聽音樂)或下訂商品,正要付錢給你。

然而,問題就在這裡,你要怎麼“連上線”?

不管是現在,甚或未來物聯網成熟後,都不只是開個網站放到網上這麼簡單。




圖片引用自:https://www.safaribooksonline.com/library/view/designing-multi-device-experiences/9781449340391/ch01.html



現有的網路服務方式


以現有的機制,要應付行動端顧客,以單一公司垂直服務來說,大部分是由大平台(google或apple)到小平台(各種服務商或電商),再到端點服務(各種app)。顧客透過各平台間層層串聯、無縫接軌,在數秒間得到想要的服務。

這些服務可能是單次、單向行為,像是看影片、聽音樂、看電子書、購物(背後還帶有金流、物流與訊息流的串接); 也可能是多次、雙向行為,像是協助使用者彼此交換訊息的社群媒體(FB,Twitter)或即時通軟體(Line, Skype); 還有另一種雙向的行為,就是協助使用者端彼此提供供需的服務,如拍賣、自助出版、Uber的自由司機等,最後還有長期單向,走訂閱、吃到飽的模式。

未來物聯網可能還會衍生更多服務方式,讓我們拭目以待。

分享式經濟


而從以上這些單一公司垂直服務的模式,已經可以發現,由於要串接服務,單一公司的收入,免不了要和各平台分享,甚至是和使用者拆賬。

這是無可避免的,因為使用者已經被方便又快速的網路服務寵壞了。而且由於一些“橋樑式”的服務商大行其道,使用者發現,除了單一公司的垂直服務外,不同工商團體的服務,還應該水平串接,為自己帶來更多便利 --- 像是支付寶,除了可以支付淘寶,水電費,還可以付計程車費、投資,甚至是付錢給任何擁有支付寶的商家個人

這對使用者來說,套句廣告詞,是“寵愛升級”!越是讓使用者感覺方便的,越多人使用!越多人使用,該服務雖然都只能收蠅頭小利,多了也非常可觀!

再加上網路既無國界,意味著你的服務有可能是跟全世界,而不再只是跟巷口同一家雜貨店競爭。使用者可到處比價,因此壓低價格是無可避免的事情。你只能用提升自己的服務品質與便利性,去換取讓使用者願意掏錢的價值感。


圖片引用自:http://www.dumblittleman.com/2006/11/10-new-ways-to-make-money-on-internet.html


打造網路服務的重點


在這種趨勢,只要有網路存在都不可逆的情況下,若是希望打造一個能賺錢的服務,首要就得考慮以下幾點:

1. 你的服務是單次或多次,雙向或單項?短期或長期服務?在這些服務裡,你預估要怎麼收費?

首先我要說,UI(使用者界面)和 UX(使用者經驗)的設計不管在哪一種服務都很重要,就不用討論了。

而若是單次單向,你的產品競爭力就是主力條件。多次雙向,你得確定兩邊都有人,因此讓顧客能對他的朋友做貼心事,讓他感到自己很有面子,或是增進雙方感情的功能,絕對都是非常重要的。

至於提供雙邊買賣,其實是我自己最看好的一種方式,因為“幫別人一起賺錢”絕對比什麼誘因都大。


2. 不管任何模式,最重要的都是“搶人”。

這絕對不是說營收不重要,很多新創團體都認為為了搶使用者,一開始先以免費模式搶市,後面再慢慢想要怎麼收錢。這幾乎是不可能的,人就是這麼。。。。你知道。你可以提供階級式的收費,像是基本功能免費,額外功能再收費---前提是額外功能你得做過調查和試驗,確定那會是人們願意掏錢的功能。

“搶人”之所以重要,因為網路世界裡,你難以避免只賺蠅頭小利,因此越多人使用,你能收的“雜費”越多,收益才能越高。

而搶人最重要的一點是,你必須要懂你的使用者、必須要懂人性。這也是遊戲化大行其道的原因---我們都愛遊戲,都容易對遊戲上癮,這是創造使用者黏度最好的工具。

3. 最重要的一點,所有的服務都要有“連結”意識。

台灣常抱怨產業還停留在硬體思維 --- 對,我們對商業,都還停留在單純的買和賣,很多所謂“新創”服務,都只停留在單一、垂直的想像。(像是gogoro我就真的很不明白了。。。只靠賣摩托車與租電池哪能賺什麼錢?明明就有自有的app,網路也就在那,還有這麼多模式可以玩。。。)

如果我們可以多花一點時間分析他國的電商模式,我相信我們一定可以做出更靈活數位服務。


當然,我們現在還在半路上,還有物聯網和虛擬實境呢!到時候才精彩!

但在現在,如果要賺錢的話,最起碼一定得跳出既有思維了。希望上述觀點能給大家參考參考。



p.s 剛剛發現這邊沒講到一個前提 --- 你的服務真的是使用者想要的 --- 這就跟如何找到需求、分析競品有關了,之後再詳述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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